义务教育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分别是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之后,由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通过建设标准化的幼儿园、配备充足的师资,为学龄前孩子提供免费的学前教育,是有可能实现的,也是政府促进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但义务教育的强制性、普及性特征,延伸到学前阶段并不合适。
先说普及性。普及意味着统一,意味着在一定的范围内学前教育的学校设置标准、学生公用经费标准、教学标准、课程标准的一致。对学龄前儿童来说,他们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可塑性,这样整齐划一的要求,可能会过早扼杀孩子的天性,不利于孩子的个性发展。
再说强制性。强制性是义务教育的最基本特征,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学龄前儿童是否一定要进入幼儿园学习,与家庭环境有很大关系,社会应该尊重家长的选择,同时也给家长提供更多的陪伴孩子的时空。在幼儿时期家长的陪伴和呵护,对孩子一生的成长有直接的影响。强制幼儿离开父母,送到学前教育机构就读,从某种意义上看,是在剥夺家长陪伴孩子的权利。
严琦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全球幼儿教育毛入学率,有3/4的国家达到了75%,但这些国家大多也没有在学前教育阶段普及义务教育。英国是将学前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个阶段的,但他们主要体现在免费教育层面上;芬兰为6-7岁的学龄前儿童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学前教育,前提是家长自愿接受;在美国,2006年,加利福尼亚州曾进行过一次投票,就是否让所有4岁的孩子接受学前义务教育进行投票,结果被民众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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