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而言之,论述者的结论所依据的是这样一个理念,即通过比较北美人和亚洲人的饮食,饮食本身可以来防止疲倦和忧郁。但很难想象饮食本身造成了两类人口之间患上疲倦和忧郁症比例方面的巨大差异。其他诸多因素,如生活方式,职业,居住在都市还是乡村,以及压力程度所产生的影响可能要比饮食大得多。此外,论述者陈述道,大豆含有一种可被称为异黄酮的植物化学物,据称具有防病功效。但论述者没有作出陈述,即这些异黄酮是否是以一种被人体使用的方式被包含在大豆中。有可能是,大豆产品中所发现的植物化学物,其特定的结构并不能为人体所利用,从而对食用较多大豆产品的人并不能产生任何益处。就其本身而言,异黄酮或许可能预防某些疾病,但大豆中所发现的异黄酮对人类毫无益处,这也是有可能的。由于没有探究这些可能性,论述者所摆出的这段论述便失去了说服力。
总的说来,本段论述因为四大逻辑缺陷而难以站得住脚。首先,防病特性并不能等同于疲倦和忧郁症预防特性。其次,疲倦和忧郁甚至还不能被视为疾病。第三,论述者忽视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即饮食本身并不是造成北美人相对于亚洲人疲倦与忧郁症比例上升的唯一原因。最后,大豆中所被发现的异黄酮可能并不能产生与在其他形式中所发现的异黄酮相同的益处。若要增强其论点和结论的力度,论述者应该拿出证据,将饮食与疲倦及忧郁直接联系起来,且提供证据来证明大豆能具体地防止北美人的慢性疲倦和慢性忧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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