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我在讲作文的时候一直在反复琢磨,刚才徐老师说了,其实就是从功能的角度来考虑,内容可能是形形色色的,很难抓得住。我就把作文归纳为三句话:第一就是你要有一个中心,第二,讲道理,第三,你举一个例子,那么这件事就讲清楚了。无论是讲原因的,还是讲道理的。而且大家看每年的提纲里,每个提纲就是吸取中心句,这个中心句不用你自己写,拓展就可以了,你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理论拓展,再给它举个例子,你可以举个正例和反例。
徐可风:说到举例子,我碰到学生一个问题,举例的时候是举自己身边的例子好,还是举典型的例子好?
李超:我觉得最好是举那种比较有典型的。就是一说大家都知道的。如果实在没办法,可以按照自己的举。来个假设。
徐可风: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学生写的一篇文章,他举例子是助人为乐做好事的,结果可能是自己的写作功底不是很好,表达的词不达意,可能大脑想的是一回事,但是写出来是另外一回事。他举的例子好象是他邻居做的一个好事,我看到后面都不知道他讲什么。如果在听我们这个访谈的同学,尤其文都的同学,如果觉得功底不是太好,我建议你最好用典型的例子,刚刚说到要写到助人为乐,你就说雷锋,就算后面的表达多么词不达意,但是,阅卷老师一看到雷锋,就知道你在讲什么。如果你要表达一个人的意志坚强,你可以写张海迪,你写到张海迪的名字,大家都知道。就算别的内容表达的词不达意,大家也知道你写一个人很坚强。如果你写一个人很勤劳,您就可以写徐可风,开个玩笑。总之就是写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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