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世界日报》)
14.The Hong Kong dog
一次在一堂电脑课上,铃响后,系里的女秘书突然跑到教室来宣布:“Dr. Walker has a touch of the Hong Kong dog and will be here a little bit late.” 听完宣布后,我一脸正经地向坐在隔壁的美国朋友抱怨说:“Dr. Walker 怎么可以抚弄他的爱犬以至于来不及上课呢?”老美听完后居然大笑着说:“真是太好笑了!The Hong Kong dog 并非指一种狗,而是指某人吃坏了肚子、拉肚子的意思。”这一解释让我尴尬得无地自容。
(摘自《世界日报》)
15. Throw the book at Somebody
和先生从car wash(洗车场)里开出来,车上的水珠还依稀可见,这让先生想起一件事:曾经有一个美国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开车,时速达100多英里。警察当然把他截下来。在法庭上,他辩解之所以开快车,是因为想让风尽快把刚刚洗过的车吹干。我听了好笑,更好奇结果如何。先生答曰:结果是“They threw the book at him”。我不禁诧异,想像着他被“书砸”的样子。原来并非如此,“Throw the book at somebody”是指给某人最大极限的惩罚:charge someone to the full range of law。如果法律是一本书,那么这本书中所有被违犯了的条例,他都将为之遭受最严重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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