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后,韵正迷上了英语小说,她自己有公共图书馆的借书卡,就自己上网去查找、预约,把某作家写的小学生的故事,能借到的都一一借回来,总共看了不下50 本。大量的阅读,对她英语表达能力的提高大有帮助。一年后,我发现她似乎更喜欢用英语来思维,包括写日记也改用英语了。回国前的最后一次家长会上,我私下问老师,韵正的英语综合水平和美国同龄孩子比,怎么样?老师告诉我,大概低一个年级。
在美国一年半时间,女儿的英语接近当地孩子的母语水平,更是大大超过了我。我想,这不仅与她年纪小容易学语言有关,更重要是我们两代人学外语的方法迥然不同。
我小时候学英语是把它当做一门学问来学的――记单词,背语法规则,考试时又把它当做像数学一样来推理――什么填空题,改错题,判断题,把语法的规律掌握后,运用数学的逻辑推理就能搞定。即便是听力,只要掌握了题型,靠猜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考过旧托福的人都知道,Pizza总是难吃,Pie总是好吃,男生爱吹牛,爱Show off,爱喝酒,爱Party,不爱上课,爱找女生借笔记,反正就是不干好事;而女同学则个个都是完美主义者的化身。熟捻考经人往往能考出高分,但到了美国难免会碰到像上述女博士那样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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