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责:负责推荐入学的领导、组织工作,决定推荐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主管书记、主任指导好分管部门的具体工作,确保推荐入学工作平稳。各科室的职责如下:小教科负责小学推荐工作的组织,市级三好生资格审核;中教科负责中学录取工作的组织,处理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负责落选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招生的具体操作工作;纪检监察科负责对整个招生过程是否符合程序的监督检查,处理推荐招生过程中违规事件的处理工作;统宣科负责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2、各小学成立小学毕业生推荐升入初中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相关领导、教师代表任组员。
二、推荐对象
自愿在朝阳区升入初中的朝阳区小学毕业生中的所有北京市级三好学生、已经办理回区升学手续的外区县小学毕业生中的北京市级三好学生、已经办理回京升学手续的外省市小学毕业生中的省级三好学生。
三、接收学校
经教委研究决定,2010年我区接收推荐生共23所普通中学(名单见附件)。
四、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本人申请,学生监护人填写推荐表家长填写部分,并签字。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推荐表及其附件(一式两份)上报班主任。
【朝阳区小升初推荐入学工作方案】相关文章:
最新
2016-03-17
2016-03-17
2016-03-17
2016-03-17
2016-03-17
201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