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达到同样的理解程度,用巧力背所需的遍数会少一些,但刚开始比较难,很难想象一个英语很糟糕的同学,能够静下心来,一个个单词,一个个语法点去查去问,从头到尾的去过一本书。一般来说都是有个老师给他讲解并督促他完成对全书的理解,但在这个基础上去背,确实可以省点时间。
我的意见是,如果自己自学,推荐用第一种,好入手,不用想,只管读去,只管背去,一般来说40遍就会理解个70%,80%,英语就会有大飞跃。
如果身边有老师指导,可以用第二种,先彻底的理解了,再去背,这时候,背个20遍就可以达到相似的理解度。为什么会省点时间?因为一个是纯靠自力,一个是靠自力 他力。
有同学问了,你说20遍,40遍(以前俞老师提过200遍和1000遍),具体怎么操作? 是先把一篇文章背40遍,再背第二篇,还是先把整本书背一遍,然后在回头进行第二遍?我在这里还是推荐丰子恺的22遍读书法。
丰子恺青年时师从李叔同,先学的是日语,翻译了源氏物语,再学英语,翻译了大量西方音乐理论,美术理论作品。学俄语时,已经53岁了。先用一本《俄语一月通》。这种速成的书同学们不会陌生,外文书店里多的很,我大学刚毕业就为了进日资企业买过一本无师自通日本语,学了三天学的倒胃,就放弃了。但丰子恺花了大约三个月的时间去通这本一月通,然后就在一本字典的帮助下,开始阅读《战争与和平》,全书9个月读完。他把全书分成几百份,第一天他把第1份读10遍,在第一份的空白处,写下一个言字,旁边写一个士字;第二天把第二份同样读10遍,再把每一份复习五遍,在士字下加写一个四字;第三天把第三份读10遍,第二份复习5遍,第一份温5遍,在四字写下目字;第四天把第四份读10遍,复习第二、三份各5遍,同时把第一份复习2遍结束,即完成繁体读字的最后两撇。这样一天天反复读下去,终于在每1份下面都写上一个完整的繁体读字。所以9个月内他把战争与和平读了22遍,而且像这样4天式循环读22遍,由于符合记忆规律,比普通的从头至尾读22遍收获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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