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以学生为主体”还可以体现在教学方法上。课堂上,教师应多采用启发式教学,应当起到引导、启发的作用。教师应通过设计各种各样的情境、问题来引导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帮助学生自主地总结归纳。引导的特点是含而不露,指而不明,开而不达,引而不发。引导的内容不仅包括方法与思维,同时也包括做人的价值,可以表现为一种启迪。比如,在英语语法教学中,我们可以先举例让学生观察,鼓励学生积极的思考、总结,最后再由教师归纳,如此,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就得到了体现。例如,在讲授-----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为例,课堂导入部分,可以先让学生说一句话,并写在黑板上,再让另一个同学转述他的话,这样就可以很直观地告诉学生,什么叫做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了。明白了这一点,接下来的任务就是教学生如何改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教师可以先在黑板上举出几个例子,让学生仔细观察,允许学生讨论,最后请学生起来总结,该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时,应注意哪些地方。最后,教师再对这个语法现象进行系统地归纳。这样一来,就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与教师的主导作用。
根据新课程标准,要以提高学生综合运用能力为目标,就必须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知识基础出发,给学生创设充分进行英语实践活动和交流的机会,使他们真正理解、炸窝和运用英语。把教学的重点转移到语言能力的培养上,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丰富学生的基础知识,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更要培养学生的听说能力,鼓励学生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教师要注重学生英语实践能力的培养,充分体现英语作为一种语言工具的交际功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意识,创设开放性问题是一种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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