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司法解释还进一步对视听资料(audio-visual materials)和电子数据(electronic data)的具体类型进行明确。根据该司法解释,视听资料可以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recording information and image data)。电子数据包括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electronic signatures)、域名(domain names)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电子证据用英文怎么说】相关文章:
★ 甜品类英文词汇
★ 用英文如何打招呼
★ 常用英文短语详解
最新
2019-11-14
2016-11-11
2016-11-10
2016-11-09
2016-11-04
2016-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