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还有一种文摘式的杂志,如《读者文摘》、《皇冠》(Coronet),我也十分喜欢。因为里面的文章短小精悍,引人人胜。于是我就开始把这些我看得懂的文章翻译或改写成为汉语,并投稿到地方报章。有些稿子被采用,对我也是一种鼓励。翻译或改写的前提是我必须白己看懂,这才迫使我去翻字典。当时用的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英汉综合大词典》,收录的词条比较多,能满足我的需要。我的稿子被采纳的越来越多,有较长的,居然成为连载。当时苏联还出版了一本叫做《苏联文学》的英语杂志,每期都登有一篇长篇小说。有一次我谈到一位苏联作家的小说《金色的布拉格》(TheGoldenPrague),大受感动,就动手去翻译整本小说,足足花了我大半午的时间。没想到我刚译完,诗人袁水拍的译本就出版问世了。我也没有后悔,只当是满足了白己的一次翻译创作欲。
我在中学阶段又爱上了集邮。为了交换邮票,我又结交了30多位笔友(Penfriends),都是在海外的,特别是英国的(前)殖民地的,因为那些地方的邮票设计精美,色彩绚丽。我就专门找那些地方的笔友,每个星期都用一部破旧的打字机发出七八封信件,和笔友交换邮票。熟了以后就天南地北,无所不谈。谈得最多的是交流不同地区的文化。这种活动使我提高了英语的写作能力,增加了地理知识,而且往往有意料不到的收获。有一次我在笔友会的目录中看到一位住在LongIsland的笔友的地址,就按址发信。信上免不了谈些本地的风土人情,并打听LongIsland在世界上哪个角落,有什么邮票可以交换。对方是一位美国老太太,她看我十分无知,竟然不知道LongIsland就在纽约附近。她就给寄来了两大包裹,除了一大堆美国邮票外,还有很多书籍、地图和小纪念品。礼尚往来,我寄回去一个中国木雕佛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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