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罗德曼(英语:Dennis Rodman,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Trenton,是前美国NBA著名篮球运动员,以擅长抓篮板球及出色的防守著称,有“篮板王的美誉。在球场内外,罗德曼的各种具争议性的举动同样令他备受瞩目。他的位置是大前锋,虽然只有203厘米的身高,但他拥有强大的意志力,防守的预判能力和侵略性,造就了罗德曼出色的篮板能力。
丹尼斯·罗德曼出生于新泽西特伦顿的一个贫民家庭,自小父亲就离家出走,家中还有母亲和两个妹妹,这也是造成他后来怪异的性格的主要原因。罗德曼高中毕业的时候,整天无所事事,当时他的身高只有1米75,可两年后便暴长到2米03。于是凭着高大的身材,罗德曼进了达拉斯机场当保安。后来因手脚不干净而送入了拘留所。母亲恨铁不成钢,劝他上学念书,罗德曼自己也不愿意如此厮混一生,于是到俄克拉荷马上大学。
1983年开始,罗德曼进入俄克拉荷马东南大学打球,每场得分在24分以上,篮板球15个,1985/1986赛季代表奥克拉荷马东南大学参加了34场NAIA比赛,并且有平均24.7分、17.8个篮板的惊人表现。1986年,大学毕业的罗德曼参加了NBA选秀大会,底特律活塞队看中了他抢篮板的天才,在第二轮选他入队,罗德曼传奇般的NBA生涯从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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