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明翰大学法律学院Cheryl Thomas领导的一个小组进行了一项长达四年的研究,该研究表明这些指控大多都是莫须有的。所调查的84个刑事法庭的95%的法庭中,不管是被临时应急召集过去的人员还是真正的陪审团,少数民族都得到了充分的代表。少数民族成员和白人都愿意从事陪审工作或支持陪审团制度。
该研究还打消了另外一个说法:陪审团大多由退休和失业人士组成。研究报道的作者称,妇女、青年和半雇佣工人代表都有出席。那些在从事奇特行业的奇特人士并没有推卸陪审团责任,而是比其他人更加尽责。总而言之,陪审团在种族、性别、年龄和社会背景上所反映的情况都和当地人民相一致。
但是种族偏见也时有发生。伦敦生活着45%的少数民族,有1/4的陪审员在服务,因此陪审团经常是种族混合。但是94个法庭附近地区中有74个地区,虽然少数民族有时聚集在某一地区,但是只占总人口的10%。因此,他们几乎没有机会被选择来参与陪审工作。
Thomas女士及其团队选择研究种族混合的陪审团,从而了解是否被告的种族会影响陪审团的审议。和人们普遍的想法相反,其实不存在没有任何偏见。在伦敦Blackfriars法庭的一次精心的案件模拟中,有27个陪审团的300个陪审员参加,不管被告是黑人、亚洲人还是白人,裁决都非常相似。这并不能说明被告的种族并不会影响单个陪审员。黑人和亚洲陪审团成员对黑人被告更为宽容,而白人陪审员对于白人被告相对温和。但是这些个人偏见并不会影响陪审团集体的裁决。12个陪审员中必须有10个同意某个裁决,因此个人偏见会互相抵消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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