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是考试的重点部分,主要考核考生用英语进行连贯的口头表达的能力,以及传达信息、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进行辩论等口头交际能力。主考先向每位考生提供文字或图片等形式的提示信息,让考生准备1分钟,然后要求每位考生就所给信息作1分半钟时间的发言,此后,主考要求考生根据发言的内容,就规定的话题进行小组讨论,尽量取得一致意见。时间共约10分钟。
第三部分由主考再次提问以进一步确定考生的口头交际能力。时间约5分钟。
考试内容
一、语言功能
CET-SET考试要求考生参与不同形式的口头交际,其语言能力将根据其在考试中的表现进行测定。考生需要掌握的语言功能和意念在《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中已明确列出。以下作为举例列举其中部分语言功能和意念。
友好往来
问候,介绍,告别和告辞,祝愿和祝贺,感谢和应答,道歉和应答,提议、邀请和应答。
相互交流
开始交谈,继续交谈,改变话题,停止交谈。
态度
愿意,希望,意向,决心,责任,能力,允许,禁止,同意和不同意,否定,喜欢和不喜欢,偏爱,责怪和抱怨,判断、决定和意见。
劝说命令,劝告和建议,承诺,提醒。感情焦虑,惊奇,兴趣,加重感情色彩。存在存在和不存在,有和没有。空间描述位置,方向,运动,距离。时间时刻,时段,时间关系,频度,时序。发表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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