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学校恐怖症表现为:对到学校上学存在持久的恐惧、焦虑情绪和回避行为,甚至存在心因性疾病,如到上学时间则表现出腹痛;对学校环境感到痛苦、不适,表现为哭闹、不语或退出;不在学校环境或不上学,并与家人或熟悉的人在一起时,表现正常。
由于目前尚未开发出权威的恐怖症鉴定量表,大多数时候需要教师凭借经验进行判断。在判断时,要注意认知因素、生理因素、行为反应因素三者的综合考察。比如,儿童自述对上学非常害怕,强度很大;通过血压、心率、皮肤电等测查,发现儿童在学校中有异常生理表现,或者通过肉眼观察即能发现儿童在学校中表现出心悸、呼吸加快、出汗等,而在学校外症状消失;在行为方面,儿童上学总是表现出退缩、发抖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虑,才能增加判断的准确性。
另外,要注意分清恐怖和恐怖症的区别。恐怖是一种意识到危险或面临某些危险时产生的一种强烈的不愉快的合理情绪,是人类四种基本情绪之一。只有当个体表现出对于情境有过分的需求,恐怖反应超出正常表现范围而无法合理解释,超越了意志控制,且导致回避这种可怕的情境行为时,才发展成为情绪障碍,导致恐怖症。
(二)过度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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