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下的婴儿是个金发碧眼的男孩,重3.5公斤,我们抱了他两次,之后决定最好还是不见他,免得我们会改变让人领养他的决定。我们的律师提供了正当的法律文件,在把婴儿交给他的新父母之前把孩子从医院接了出去。领养家庭给琳达送来了一大束鲜花,上面有一个卡片写着“这束鲜花是你在阿肯色州的家送给你的”。两周后,领养父亲打来电话,告诉我他已在那天往银行里存入了为孩子上大学的第一笔钱。我女儿则重新回到大学完成她的学位,并且遇到了适合做她丈夫的人,两人结了婚有了四个孩子。
22年之后,在回中国准备继续任教一年之前,我去阿肯色州看当律师的哥哥。我嫂子给那个领养家庭打了电话,问他们想不想见见我。第二天,我收到兴奋的“婴儿”给我打来的电话--他问能否过来拜访我?
第二天当布莱恩和他的养母到来的时候,我们用了两个多小时一起看照片,讲往事,并交换了电子邮件地址。他的父母老早就告诉他是个领养的孩子,是啊,要不然怎么解释一个黑头发、棕色皮肤的南部意大利人后裔的家庭会有一个白皮肤、黄头发、蓝眼睛的孩子呢?
布莱恩已经长成了一个杰出青年,他在13岁就是老鹰童子军的成员,是阿肯色州最年轻的(童子军是塑造品德的组织,极个别的孩子能升到该组织的最高级,成为老鹰童子军成员就相当于在道德与多才多艺方面获得了极高的奖励)。他在中学时是校足球明星,在上了杨百翰大学一年后,他作为他所在教会的代表到韩国服务了两年,现在正准备回到学校继续学习。我告诉他的养母,我相信22年前我们做出了正确决定,第二天她给我打电话,说这句话对她来说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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