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讨论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党章
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Constitution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这部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共六章,二十九条。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democratic revolution guidance of thorough anti-imperialism and anti-feudalism),即党的最低纲领;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三大: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
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 》。章程共六章,三十条。它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的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如在关于党员入党手续方面,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alternate membership)和正式党员(full membership)的权利和义务。
四大:规定党员三人以上可成立支部 第一次将党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
1925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 》。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Party branches)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并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改称为“总书记”(general secretary);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职务,改称为“书记”(secretary)。
【党的十九大将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1]】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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