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魅力是赢得美国总统大选不可或缺的因素,奥巴马是这方面的绝佳代言人。
很多人把奥巴马比作肯尼迪第二,他也有意识地向这个形象靠拢。两人同样年轻英俊,同样哈佛毕业,同样参议员出身,同样一讲成名、口才卓绝。奥巴马曾刻意模仿肯尼迪,其努力得到了肯尼迪家族的认可:肯尼迪弟弟称他为肯尼迪最佳政治继承人,肯尼迪女儿则毫不犹豫地表示:“等了半辈子才等到和父亲如此相似的人。于是,“第一家族的荣耀温暖了奥巴马。
更重要的是,奥巴马小心翼翼地使用自己的背景。他不打少数民族的牌,坚持强调不同种族的团结与融合,这个一贯立场使他大受欢迎。他的非洲血统,他带有浓郁亚洲风情的夏威夷和印尼岁月,他做混混吸大麻的年少轻狂,他的哈佛法学院的精英教育背景等等,让他可以在面对不同人群时都能找到相通点,从而吸引了少数族裔,赢得了很多白人精英的支持,还调动了一向对政治漠不关心的年轻人。
大选日,奥巴马用事实证明了自己的魅力:美国媒体称此次大选大约有1.3亿选民投票,达到1960年以来最高水平。有评论指出,“奥巴马一代(18岁至30岁的年轻人)是奥巴马获胜的关键因素。在参与今年美国大选投票的选民中,每10人中有1人是首次参与投票,他们大部分都是年轻和非白人选民,其中大约有2/3的新选民年龄在30岁以下。据悉,每5个新选民中就有1名黑人和1名西班牙裔美国人,而奥巴马成功吸引了2/3的西班牙裔选民以及几乎所有参与投票的黑人选民。此外,奥巴马还成功地吸引到女性选民过半数的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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