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例如美国黑人作家拉尔夫-埃里森,认为爵士乐抓住了美国的精髓,这么说是很有道理的,因为我上面提到的美国人的种种特征在爵士乐中都体现了出来。爵士乐中的独奏是对个人才气的颂扬,但若没有整个乐队的节奏伴奏,个人才气也无法展现。然而,除此之外,爵士乐还在更基本的方面与美国的精髓有着联系,它表现出美国文化植根于非洲,通过音乐媒介证明了非洲人的文化已经支配了美国人的文化。
的确,在很多方面,美国的根是在非洲。请读一下拉尔夫-埃里森关于非洲与欧洲各自不同的文化在当年奴隶手中加以改变时所做的敏锐描述:
那些在院子里跳舞的奴隶们,透过庄园房子的窗户,模仿着里面主人们的庄重舞步,然后就把他们自己独特的舞蹈才华加进去,以滑稽的动作讽刺白人,之后他们继续将这些舞步加到他们独有的舞蹈中。那些白人,看着窗外院子里的黑人,觉得被模仿是受到了恭维,那些衣衫褴褛的黑人跳着不协调的宫廷舞步让他们感到好笑。此时,他们完全没有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就在他们眼前,一种欧洲的文化形式已经美国化了,它正通过来自非洲的一个民族所进行的嘲笑白人的活动而经历着质变。
而爵士乐则是把来自非洲与欧洲的音乐成分交融到一起,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化,一种美洲所独有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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