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背离了八大党章的正确纲领
1969年4月14日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体现了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错误方针。九大党章背离了八大党章的正确纲领,否定了八大已经明确的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党领导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任务。
十大:继续了九大的“左”的错误
1973年8月28日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继续了九大的“左”的错误,沿袭了九大党章的总纲和条文,只作了个别的修改和补充。
十一大:恢复了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
1977年8月18日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十年内乱结束以后的第一部党章。它恢复了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在内容上与九大、十大党章比较作了较多的修改。譬如:在总纲及有关条款中增写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党要认真执行“任人唯贤”(appoint people according to their integrity and ability)的干部政策等等。但是,由于十一大仍然肯定十大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正确的,十一大党章没能清除“左”倾错误的影响,这些错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彻底的纠正。
【党的十九大将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1]】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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