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余指出:“金钱的诱惑是巨大的。资本市场的金融家和金融大鳄是半步之遥。”
“野蛮人”(barbarians)、“妖精”(evil monsters)、“害人精”(poisonous demons)、“大鳄”(crocodiles),这些人的行为往往是披着合法的外衣(under the cloak of legality),打着制度的擦边球,在资本市场上巧取豪夺(plundering the stock market),侵蚀着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刘士余在发布会上对上述资本市场乱象的生动标签并非首次使用,早在去年12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他就曾经措辞很严厉地指出过这些问题。
他表示,希望资产管理人(asset managers),不当奢淫无度的土豪、不做兴风作浪的妖精、不做坑民害民的害人精。用来路不当的钱从事杠杆收购(the use of improperly obtained capital for leveraged trading),行为上从门口的陌生人变成野蛮人,最后变成行业的强盗(turning strangers into barbarians at the gate, and ultimately into robbers of the industry),这是不可以的。这是在挑战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的底线,也是挑战职业操守的底线,这是人性和商业道德的倒退和沦丧,根本不是金融创新。
“野蛮人”(barbarians)的说法来自布赖恩•伯勒(Bryan Burrough)的《门口的野蛮人》(Barbarians at the Gate)一书。该书记述了RJR纳贝斯克公司的收购大战(takeover battle for RJR Nabisco),全面展示了企业的管理者如何取得和掌握公司的控制权,是一部精彩的华尔街商战纪实巨著。该书出版后,“野蛮人”一词也成为流行词,常被用来形容那些不怀好意的收购者(hostile buy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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