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two-year diploma in law on top of his university degree allowed him to practise, and in August 1952, he and Oliver Tambo established South Africa's first black law firm, Mandela and Tambo, in Johannesburg.
He persevered to finally secure a law degree while in prison in 1989.
纳尔逊·曼德拉是国际知名人物,他生活和事业的许多细节为公众所熟知。但这里提到的六件事可能是你对这位已故南非领导人并不了解的。
1. 他是个拳击迷。
纳尔逊·曼德拉年轻时就喜欢打拳击和长跑。即便在被囚禁的27年岁月里,他每天早晨仍然坚持练习。
“我更喜欢拳击的技巧而非暴力。我对如何移动身体保护自己、如何利用战术进攻和后退、如何在比赛中把握自己的节奏感兴趣,”他在自传《 漫漫自由路》中写道。
“拳击是平等的。在比赛场上,等级、年龄、肤色和财富都没有意义……我参与政治后从没打过真正的比赛。我的主要兴趣是在训练中;我发现严格的锻炼是释放紧张和压力的极好方式。高强度的训练之后,我感到身心更轻松,”他写道。
索韦托的曼德拉家族博物馆保存着许多纪念物,参观者会在其中发现一条拳击世界冠军的腰带,这是美国拳击名宿雷纳德(Sugar Ray Leonard)赠予曼德拉的。
2. 他最初的名字不叫纳尔逊,而是罗利赫拉赫拉·曼德拉(Rolihlahla Mand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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