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来,数以万计的中国人将会因此受到影响。”威斯康辛大学教授易富贤,在他的著作《大国空巢》中,描写到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损害。“父母们将会失去希望,等到他们年老时,也没有人能照顾他们。因为每个孩子都处在致命性的风险中,独生子女家庭就是在高空走钢丝。”
然而可惜的是,中国政府为这些时刻走在钢丝上的家庭所提供的社会保障体系充满漏洞。十年之前,失独家庭才开始大规模涌现,而第一代失独父母也过了可以生孩子的年龄,政策并没有能够快速推进来支持他们。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中国最高立法机关,于2002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定地方政府为那些独生子女意外受伤或是死亡的,并且没有领养或再生一个的家庭“提供必要的援助”。然而,该法并没有具体规定补助的数目也没有在这类赔偿案中明确政府的角色。在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独立。由于中央政府没能清晰地定义在面对失独家庭时政府所承担的责任,因此失独家庭的补偿完全是由地方政府自己拍案决定,地方财政而非失独家庭正真需求往往决定了补贴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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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姜失去唯一的女儿后,当地政府含糊其辞没有给予一点补偿。即使中央政府在2007年颁布了另一项指令,规定失独家庭的最低补偿是每月每人16美元,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在2010年之前也没有给姜她应有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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